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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所罗门群岛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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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罗门群岛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54页 · 29,766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39

PDF第39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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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所罗门群岛(2025年版)

(3)商品税和销售税。商品税只在进口环节征收,境内销售环节不征收。 销售税
须在商品或服务售出后30日内缴纳。
(4)印花税。须在应税行为发生后两个月内缴纳。
6.4.2 报税渠道
向所罗门群岛税务局申报,目前以纸质申报为主。
6.4.3 报税手续
不同税种的报税手续有所不同。以销售税为例,报税的主要步骤为:注册取得纳税
人识别号、计算应缴税款、填写ST3表格(可在税务局网站下载)、缴纳税款。
具体信息参见所罗门群岛税务局网站:
(1)企业所得税:http://www.ird.gov.sb/Article.aspx?ID=604
(2)预扣税:http://www.ird.gov.sb/Article.aspx?ID=605
(3)销售税:http://www.ird.gov.sb/Article.aspx?ID=606
(4)印花税:http://www.ird.gov.sb/Article.aspx?ID=608
6.4.4 报税资料
根据 不同税种填 写 相应 报税表格,按要求提供相关信息资料。详见:
http://www.ird.gov.sb/Article.aspx?ID=639
6.5 工作准证办理
6.5.1 主管部门
外国人赴所罗门群岛工作必须获得工作许可,工作许可的主管部门为商业、工业、
劳工和移民部(简称工商部)。
6.5.2 工作许可制度
外国人须由雇主向工商部申请办理工作许可, 申请通过后由该部门下属的移民局颁
发工作签证。有关法律规定见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