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内亚比绍国家机构包括 :立法机关 —— 国民议会 (Assembleia
Nacional Popular);总统府(Presidência da Repú blica);行政机关——总
理府(Primature),26个部委、11个国务秘书处以及地方政府(Governador
da Regiã o);司法机关——最高法院(Supremo Tribunal)和最高检察院
(Ministé rio Pú blico);审计机关——审计院(Tribunal de Contas)。
几内亚比绍政府由总理府和各部委组成。
几内亚比绍政府主要经济部门有:财政部、经济、计划与区域一体化
部、自然资源部、能源部、贸易部、电信与数字经济部、工业与本地产品
加工推广部。其中,财政部负责国家总体经济计划的统筹安排,政府预算
的编制、管理、划拨和具体使用,内外债务,税收和为各类政府贷款提供
担保等;贸易部负责商业流通领域的宏观管理、平抑物价和改善商业投资
环境等。
1.5 社会文化
1.5.1 民族
几内亚比绍是多元社会, 全国共有27个部族, 其中99%分布于3个地区:
(1)富拉族(Fula)和曼丁加族(Mandinga),主要分布在北部和东北地
区;(2)巴兰特族(Balanta)和巴贝尔族(Papel),主要分布在中部和
南部沿海地区;(3)猛亚戈族(Manjaca)和曼卡尼亚族(Mancanha),
主要分布在中部和北部沿海地区。 其余1%人口为葡萄牙人和黑人的混血后
裔。
1.5.2 语言
葡萄牙语为官方语言, 克里奥语为通用语, 法语、 西班牙语也很普及。
各部族均有自己方言。
1.5.3 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