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法规政策
5.1 贸易法规和政策
5.1.1 贸易主管部门
布隆迪的贸易主管部门是矿产资源、能源、工业、商业与旅游部,内
设贸易司、工业司、旅游司和手工业司。贸易司内设内贸局和外贸局。外
贸局直接协调和管理全国的进出口企业,核发出口原产地证。
5.1.2 贸易法规
布隆迪矿产资源、能源、工业、商业与旅游部负责制定对外贸易的方
针、政策、法律条例和法令。
【外贸法规】布隆迪主要的贸易法规是《贸易法》。 2015年1月,布
隆迪颁布修正后的《贸易法》。
查询网址及法语原文:
www.droit-afrique.com/upload/doc/burundi/Burundi-Code-2015-commer
ce.pdf
5.1.3 贸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布隆迪是优惠贸易区协定签字国。布隆迪产品出口欧洲市场免征关
税、不需要配额。除下述情况外,所有进口均受许可证管理:
(1)没有商业价值的样品;
(2)报关价值低于5万布隆迪法郎的不用于商业出售的商品;
(3)旅游者个人物品和随身物品;
(4)用于出售但价值不超过5万布隆迪法郎的资本商品和零部件。
对欧共体成员国的商品无进口限制。
指定银行可以签发许可证申请。申请许可证时,要按商品列举价格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