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规定】布隆迪金融业投资审批和监管部门为布隆迪中央银
行,核心依据为2017年8月22日颁布的布隆迪《银行法》,此法适用于总
部在布隆迪或在布隆迪开展业务的银行和金融机构。
在金融业投资方面,布隆迪对外资和本土资金并没有特意区别对待,
银行和金融机构可在布隆迪开展存贷款、 货币兑换、 资产管理等金融服务。
银行和金融机构的开设、增资、合并、收购、重要股东变化以及分支机构
的开设、转移、关闭都需要布隆迪中央银行审批。
开办企业可持企业总部所在国银行监管机构的支持函, 向布隆迪中央
银行提交申请,布隆迪中央银行将在经营范围、技术和资金、管理层资质
方面进行考察和审核,审批时间最长为3个月。
开办企业最低出资要符合布隆迪中央银行的规定, 营业期间保有资金
需不低于初始出资的三分之一。开办企业高管和管理层需要拥有履职能
力、良好的声誉和专业经验,否则,中央银行有权拒绝此人任职。布隆迪
外汇极度短缺,在资本汇出方面面临一定风险。
布隆迪央行同时负责银行和金融机构的监管,主要依据为布隆迪《银
行法》,布隆迪中央银行可在企业经营条件、资金情况、运营规范等方面
进行检查或现场检查, 布隆迪中央银行在现场检查时不受企业内部保密规
定的约束。
在运营期间,布隆迪中央银行有权要求机构提供与其业务相关的信
息、澄清和证明,并且有权发布所得信息。如发现相关问题,布隆迪中央
银行有权要求银行和金融机构进行整改,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 6个月。布
隆迪中央银行有权根据企业违规情况, 进行以下处罚: 限制从事部分业务、
取消高管的从业资格、取消企业从业资格等。
布隆迪金融业法律法规查询以下网址:
www.brb.bi/fr(布隆迪央行)
www.droit-afrique.com/uploads/Burundi-Loi-2017-17-bancaire.pdf(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