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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韩国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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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21页 · 69,186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54

PDF第54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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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韩国(2025年版)

上述向韩国外商投资企业提供贷款的企业和个人主要分为5种:
① 指持有海外母公司总股份或总出资额50%以上的企业;
② 海外母公司持有在韩国外资公司总股份或总出资额 50%以上,且该贷款公司持
有海外母公司总股份或出资额10%以上;
③ 海外母公司持有在韩国外资公司总股份或总出资额 50%以上,且该贷款公司持
有海外母公司股权50%以上;
④ 海外母公司持有在韩国外资公司总股份或总出资额 50%以上,且该贷款公司持
有该海外母公司控股50%以上子公司的50%以上的股权;
⑤ 持有在韩外资企业总股份或总出资额50%以上的外商个人, 其控股50%以上的企
业向该外资企业提供贷款。
(3)未分配利润再投资
外资企业将未分配利润用在新建、 增建工厂等一定用途的投资 (外商投资金额的计
算方法为使用金额乘以外商所占股比,自2020年8月5日起实施)。
(4)对非营利法人等的捐资
对非营利法人或企业的捐资占全部捐资额10%以上且超过5000万韩元,并符合以下
所有条件的,可被认定为外商投资。
① 向科技领域非营利法人或企业捐资,拥有独立科研设施,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的:
A. 长期雇用5名具备3年以上研究经历的科技专业学士或长期雇用 5名具备科学技
术专业硕士或以上学历的专业研究人员;
B. 根据韩国标准产业分类进行自然科学和工程学研发的。
② 获韩国外国人投资委员会认可,投资下列任一非营利性法人的捐资可被认定为
外商投资。
A. 以发展学术、 艺术、 医疗及教育等为目的, 持续培养相关领域专业人才并推动国
际间交流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