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韩国(2025年版)
(3)监管规定
韩国金融业适用法律法规多达几十部,其中《银行法》《保险法》《资本市场法》
《电子金融交易法》 《虚拟资产用户保护法》是基本法,在此基础上还有涉及金融业务
和特殊机构设立等多部法律。涉及监管的法律法规主要有:《金融规制运营规定》《金
融产业机构改善法》《金融控股公司法》《金融公司支配结构法》《资本市场和金融投
资业法》《韩国特定金融交易信息报告和使用法》等。依据上述法律,韩国政府主要从
经营健全性(资本充实度、资产健全性和资产运营限制)、业务行为限制(经营信息、
金融商品信息发布、营业行为监督、内部管理标准和守法监督、金融纠纷调解、健全虚
拟资产市场的交易秩序)、资本市场监督(有价证券、场内及场外衍生商品市场及虚拟
资产市场监督以及不公正交易调查、 企业公示制度) 等方面对金融机构和资本市场进行
监管。
【文化领域投资规定】
法规详见附录2.3。
5.2.5 投资方式的规定
【股权规定】
(1)获取股份或股权
对于外国人投资1亿韩元以上,同时拥有韩国法人所发行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或
出资总额10%以上的投资,认同其为外商投资(如不满10%,但与韩国法人签署了派遣
高级管理人员或1年以上的供货合同、 转让技术等, 也可被认定为外商投资) 。 如已注册
为外资企业的外商增资时, 则没有金额和比率方面的特别限制。 获取股份和股权投资又
包括取得新股、收购旧股或股权等类型。
(2)长期贷款
韩国外商投资企业的海外母公司、 与该外商投资企业的海外母公司有出资关系的企
业、投资外商个人、与投资外商个人有出资关系的企业向相关在韩外资企业提供 5年以
上长期贷款的情形,均被认定为外商直接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