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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尼日尔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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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日尔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94页 · 48,056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54

PDF第54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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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法规政策
5.1 贸易法规和政策
5.1.1 贸易主管部门
尼日尔贸易主管部门为贸易与工业部(简称贸工部)。
5.1.2 贸易法规
尼日尔是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执行世界贸易组织规定,并基于多边贸易规则要求,
出台和颁布了本国的《贸易法》。
5.1.3 贸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贸易管理规定由贸工部贸管局制定, 经营贸易的法人必须有固定注册公司, 在银行
开户,缴纳关税、营业税、所得税和增值税。
5.1.4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主要由2008年成立的国家标准检验局(AVCN)负责对进口货物进行检验,检验执
行ISO9001等国际通用标准。2019年,尼日尔推行国家标准化体系改革,颁布法令成立
尼日尔国家标准化、计量与认证署(ANMC),全面负责国家标准、计量体系和认证服
务的组织与实施。
5.1.5 海关管理规章制度
【进口关税主要规定】
(1)大部分进口商品都要征收进口关税 。尼日尔进口商品的主要目的是用于国内
消费。除按有关规定免税的商品之外,其他进口商品都须缴纳关税及其他税赋。禁止进
口的商品不准许流入消费市场。
(2)再出口商品免关税。用于再出口的商品可免征关税及其他税赋。
(3)部分商品可延期纳税。部分进口商品可待其进入消费市场之后再行纳税。
(4) 转口货物免税。如果货物从某海关转至另一海关或从一国转向另一国, 可免交
关税及其他税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