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日尔基于1978年《土地使用法》对土地进行管理。根据该法规定,国家享有土地
所有权,并基于全体尼日尔人民的利益进行管理。
5.8.2 外资企业获得土地的规定
土地法关于外资企业获得土地没有特别规定,任何人可在当地自由买卖土地,可以
在自己购买的土地上修造各种建筑物(事先报经有关市政部门批准),使用年限没有限
制。
5.9 外资公司参与当地证券交易的规定
尼日尔没有证券交易,只有阿比让交易所的营业处。
5.10 环境保护法规
5.10.1 环保管理部门
尼日尔水利、清洁和环境部下属的“环境评价和影响研究局”(Bureau d'Evaluation
Environnementale et des Etudes d'Impact)负责环保管理。该局联系电话:00227-20724169。
5.10.2 主要环保法律法规
尼日尔规范环保的法规分别如下。
(1)《水资源法》
(2)《环境法》(4个),分别为:
《1998 年 12 月 29 日关于环境管理框架法的第 98-56 号法》,(Loi N° 98-56 du
29 décembre 1998 portant Loi-cadre relative à la gestion de l'environnement)
《2000 年 10 月 12 日关于环境评估和影响研究办公室的组织和运作的 N° 2000-
369 / PRN / ME / LCD 法令》,(Décret N°2000-369 /PRN/ME/LCD du 12 octobre 2000
portant attributions, organisation et fonctionnement du Bureau d'Evaluation
Environnementale et des Etudes d'Impact)
《2000 年 10 月 20 日关于环境影响评估和审查的行政程序的N° 2000-397 / PRN
/ ME / LCD法令》,(Décret N° 2000-397/PRN/ME/LCD du 20 octobre 2000 portant sur 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