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协定、加共体等协议项下出口商品的原产地证书由特多出口促进局( exporTT)发
放。 非优惠商品原产地证明由特多商会发放。 向美国出口的原产地证书 (普惠制证书) 、
向欧洲或英国出口的原产地证书(欧洲一号证书)由财政部关税与商品税司发放。此类
证书不能通过网上申请。
贸易许可证管理规定参见:
https://tradeind.gov.tt/documents-resources/trade-licence-unit-requirements/
5.1.4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特多的进出口商品需要进行商品检验检疫。 一般商品由财政部关税与商品税司进行
检验。食品和药品的进出口由卫生部化学、食品与药品局进行检验和批准。特多按 ISO
标准对多数进口产品进行检验检疫, 但某些特定商品 (如医疗器械可能采用供需双方均
认可的标准,如美国FDA标准。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管理规定参见https://www.ttconnect.gov.tt/中商业服务栏目。
特多的度量衡沿用英制, 近年来部分部门开始采用公制, 如高速公路路标即以公里
标注。
5.1.5 海关管理规章制度
特多的出口商品需在出口前向海关申报, 在装船前接受海关的检查。 为缩短报关和
检验时间, 特多专门建立了一套出口优先程序。 因再出口而不需缴纳增值税的出口货物
由特多海关(代行增值税管理局的职能)进行验放。
涉及海关管理的主要法律制度包括《海关法》《海关法修正案》《消费税法》《反
倾销和反补贴税法》 《增值税法》 《啤酒法》 《酒牌照法》 《石油税法》 《经济特区法》
等。参见:http://www.customs.gov.tt/customs-laws
特多是加共体成员国,执行加共体统一对外关税(CET)。根据这一关税安排,任
何加共体以外的国家出口至加共体任何一国的商品均采用同一关税税率。 自1998年7月1
日以来,加共体的大部分商品关税税率已降至0-20%的预定水平。书籍、CD、计算机硬
件和软件以及扫描仪等物品免税, 蒸馏酒和葡萄酒、 烟草制品和机动车辆须缴纳高额消
费税。特多主要产品进口关税税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