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是外国投资者, 还需额外提交经公证处公证的 “个人调查和申报表 (PQD) ” (所
有董事和CEO均需填写)和“企业调查和申报表(CQD)”。经中央银行许可,外国金
融机构可在特多开设分支机构从事金融业务, 但须委任一名居住在当地的员工作为法定
代表, 负责该分支机构的日常管理。 外商投资金融机构须始终将相当于公司负债105%的
现金或核准证券资产保留在特多境内,并维持最低的注册资本。
【金融业监管的规定】特多通过《金融机构法》和《中央银行法》等对金融业进行
监管,主管部门是特多央行。
【对数字经济的规定】 特多对数字经济没有制定专项立法, 但将数字经济作为重点
施政领域,力推电子政务、电子银行和电子商务发展。《2011年数据保护法》有针对收
集、 使用和跨境传输个人信息的条款, 并专门制定政府在线门户网站对个人隐私保护和
数据安全的政策。
【关于文化产业的主要法律法规】特多没有专门针对文化产业的法律法规, 《公司
税法》 (Corporation Tax Act)中规定了对影音视频、电影电视、艺术作品等文化创意产
业的激励政策。
【外资企业投资文化产业的规定和限制】 特多投资环境总体开放, 外资企业可在 《外
国投资法》下进行投资,《外国投资法》中没有专门针对文化产业的规定和限制。
5.2.3 投资方式的规定
特多允许外国投资企业自行选择设立代表处、分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公司和
股份公司等投资方式。设立合资公司需要具备协议(规定处理纠纷和退出的程序,制定
经理人及其权利,规定分红政策,决策机制等)、章程和合同等。
《外国投资法》规定,外国投资者收购特多公司股份或购买土地,必须以国际交易
货币支付。
特多鼓励企业在当地开展研发活动, 通过出口促进局 (exporTT) 为非能源制造业和
服务业提供研发便利化基金,帮助企业投资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和服务,提升企业竞争
力, 增加创新型企业数量。 申请基金的企业应为在特多成立的非能源制造和服务业企业,
并至少经营1年以上。
特多有关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的法律为《自由区法》,政府还制定了国家特殊经
济区政策。 特多经济区由贸易和工业部下属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eTecK) 管理。 目前eTecK
管理的轻工业园区共有17个,特多政府计划新增7个经济开发区。特多没有针对外国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