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经贸合作
3.1 经贸协定
【多边和区域经济合作】瓦努阿图是WTO成员国(2012年4月加入),同时也是南
太 地 区 贸 易 与 经 济 合 作 协 定 ( SPARTECA ) 、 洛 美 协 定 ( ACP-EC/LOME
IVCONVENTION)、经济伙伴协定(EPA)、太平洋岛国贸易协定(PICTA)、关税普
惠制(GSP)的成员国,享受商品出口到发达国家减免关税的优惠待遇。
瓦努阿图还是欧盟提供关税优惠的受惠国。 根据2012年11月欧盟委员会公布的新的
普惠制(GSP)方案,将瓦努阿图等49个国家列为第一类国家。自2014年1月1日至2023
年12月31日,对这49个最不发达国家的进口产品实行免关税政策。
此外,2008年以来, 瓦努阿图积极参与 《太平洋更紧密经济关系协定》(PACER Plus)
谈判,于2017年9月正式签署该协定。
【市场辐射】瓦努阿图辐射市场范围主要为亚太地区,除相邻的太平洋岛国外,产
品主要出口澳大利亚、新西兰、菲律宾、日本等亚太国家。
【影响市场辐射能力的特殊因素】 瓦努阿图为岛屿国家, 交通不便, 运输成本较高。
经济发展主要依赖旅游业,工业发展落后,几乎无规模化、标准化工业生产能力,主要
日用消费品和工业制成品高度依赖进口。 出口以原材料和初级农产品为主, 但因产量少、
规模小,市场辐射能力有限。
【自由贸易协定】瓦努阿图是美拉尼西亚先锋组织(MSG)优惠贸易协定成员,该
组织由瓦努阿图、巴布亚新几内亚、所罗门群岛和斐济组成。协定规定,成员国之间进
口牛肉、茶叶和金枪鱼罐头等产品,享受互免优惠关税的待遇。瓦努阿图是2017年1月1
日生效的美拉尼西亚先锋集团自由贸易协定成员,该协定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劳
工流动和跨境投资等内容。
【绿色经济、绿色发展相关的国际协 定】瓦努阿图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和《巴黎协定》等国际协定的缔约方,积极呼吁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保护小岛屿国
家未来生存和发展空间。
3.2 对外贸易
【货物贸易】瓦努阿图贸易长期失衡,严重依赖进口。瓦努阿图2024年对外贸易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