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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奥地利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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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地利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01页 · 68,021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52

PDF第52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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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ml#gesetze-0-1
5.2.5 投资方式的规定
外国自然人可以在奥地利开展投资合作, 但需在奥地利注册公司或利用自然人在本
国注册的公司开展。
按照奥地利法律规定,公司包括以下几种形式:有限责任公司(GmbH)、股份公
司(AG)、欧洲公司(SE)、普通合伙公司(OG)、有限合伙公司(KG)、隐名合
伙公司(stG)、大陆法合伙公司(GesbR)、合作社(GEN)和协会(Verein)等。最
常用的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
【法律依据】 奥地利对外投资相关法律主要包括 《对外经济法》 《卡特尔法》 和 《竞
争法》。其中,《卡特尔法》和《竞争法》是奥地利反垄断和保护竞争的法律。
【外资并购】在奥地利,企业并购如达到《卡特尔法》规定的如下三个标准,须向
奥地利联邦竞争局申报:(1)参与并购的各方上一财年全球营业额合计超过3亿欧元;
(2)参与并购的各方上一会计年度在奥地利营业额合计超过3000万欧元; (3)参与并
购的至少两方上一财年全球营业额各超过 500万欧元。以下情况可不需申报:参与并购
的各方中只有一方上一财年在奥营业额超过 500万欧元,且其他各方全球营业额合计不
超过3000万欧元。
奥地利联邦竞争局受理并购申报后在四周内开展调查并做出结论, 对于不损害竞争
的并购交易予以批准,如需深入调查可适当延长调查期限。
发生下列情况时, 奥地利联邦竞争局向卡特尔法院申请裁决: 联邦竞争局认为并购
将损害竞争,且并购方在联邦竞争局审查期间未能提出适当的救济措施; (由于缺乏相
关信息或情况复杂)联邦竞争局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对并购对竞争的影响做出评估。
详细情况可向奥地利联邦竞争局或奥地利当地律师事务所咨询。
5.2.6 安全审查的规定
2011年,奥地利将《外贸法》更名为《对外经济法》,同时增加了对外国企业并购
奥地利企业的安全审查程序。该法将国防、电信、能源、供水、医院、铁路、公路和大
学等列为受保护产业,外国企业和个人(不含欧盟、欧洲经济区和瑞士)拟收购奥地利
上述企业25%以上股权或取得实际控制权,需向奥地利联邦劳动和经济部申报,由该部
对并购交易进行安全审查。审查的目的主要是确保相关产业安全,审查期限为 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