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贸易外汇的收支】阿尔及利亚政府对以银行现钞、硬币(除金币外)、支票、
信用证等形式输入的非贸易外汇没有任何数量限制,但上述物品入境时须向海关申报。
对于赠款、担保、抵押等非贸易外汇收入须及时汇回国内并办理结汇。外国人入境携带
现金低于5000欧元,不需要向海关申报;等值或超过5000欧元,须向海关申报。非居民
旅游者入境时不允许携带任何数额的第纳尔现钞。 游客离开阿尔及利亚时, 可携带已申
报的上述货币和证券出关。在阿进行购物、食宿、旅游、培训、医疗等各种活动时,所
消费的外汇须提供阿尔及利亚授权外汇银行出具的换汇证明。 非居民在出境时购买飞机
票和船票,必须使用入境时带入的外汇付款。
【贸易领域的外汇管理】自2009年3月起,已经注册的从事进出口贸易的外国企业,
须向阿尔及利亚自然人或法人出让30%的股份,之后再成立的此类公司须由阿尔及利亚
股东控股51%。在履行阿尔及利亚有关法律程序并进行商业注册和税务登记后,可进行
货物的进出口、 批发和零售等业务。 在阿尔及利亚从事贸易活动的外籍公民须使用自带
外汇进行公司注册及商品进口, 在进入阿尔及利亚时须向海关申报其所带外汇金额, 在
商业经营期间购置商品或劳务等消费的外汇须提供 阿尔及利亚 授权的外汇银行出具的
换汇证明,向阿尔及利亚海关申报的外汇资金可自由带出阿尔及利亚。阿尔及利亚法律
规定,外籍公民只有在阿尔及利亚从事5年及以上商业经营活动时,才可 将其商业利润
汇出阿尔及利亚, 违反者现金将被没收。 自2009年1月起, 对于未持有新的纳税身份识别
卡的进口商, 海关和银行将拒绝清关和支付。自2009年3月起, 所有进口商只有在向银行
出具进口商品质量检验证明后,方可办理外汇汇出业务。 该证明应由企业外的各行业相
关权威部门出具。
【投资领域的外汇管理】 无论是阿尔及利亚籍还是外国国籍, 无论是法人还是自然
人, 在国外从事主体生产经营活动两年以下的人员被视为非居民, 非居民的资金或收益
被允许汇入或汇出阿尔及利亚; 在阿尔及利亚境内从事主体生产经营活动两年以上的人
员被视为居民,在法律方面享受与阿尔及利亚公民同等待遇。阿尔及利亚《投资法》规
定, 在阿尔及利亚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国投资者, 其投资建设或生产用的外汇资金和实物
等,须向阿中央银行或授权的金融机构申报,法律保证在阿尔及利亚的投资资金、投资
收入、利润、清算或转让中产生的实际净收入等在申报后可汇出境外。然而,阿尔及利
亚有关法律对于可汇出资金的规定缺乏透明度。从境外汇入的投资资金部分没有异议,
但对于投资的收入、 利润、 清算或转让中产生的实际净收入, 央行的审核时间往往较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