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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阿尔及利亚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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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及利亚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07页 · 65,972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67

PDF第67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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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还设有国家环境委员会、国家环保局、国家环保计划、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理
事会、国家环境基金等,各领域还有各自的管理局。负责投资项目环保审查的部门为各
省政府成立的环保监控委员会, 该委员会由省长主持, 委员包括各省环境、 宪兵、 安全、
工业、水利、农业、渔业、贸易、规划、卫生、中小企业、劳动、森林保护、投资促进
等部门的负责人和相关市镇议会主席以及特邀技术专家, 根据不同项目召集相关负责人
对投资项目进行环保审查。
阿环保和可再生能源部网址:https://www.me.gov.dz/fr/
电话:00213(0)23495764
5.10.2 主要环保法律法规
网址:https://www.me.gov.dz/fr/reglementation/
阿尔及利亚的环保措施主要依据 2003年7月19日颁布的第03-10号关于可持续发展
框架下的《环境保护法》。具体执行法令主要包括:
06-02号法令《大气污染成分限值、警戒值及参考值》;
06-138号法令《在大气中排放气体、烟雾、蒸汽、粉尘及其监控条件》; 06-141号
法令《工业废水排放限量》;
06-198号法令《根据环保要求制定的有关设施(项目)的分级管理体系》;
07-144号法令《确定根据环保要求制定的设施(项目)分级目录》; 07-145号法令
《关于环境评估的具体实施细则》;
07-299号法令《关于工业废气污染附加税实施细则》;
07-300号法令《关于工业废水污染附加税实施细则》;
84-12号法律《森林管理法》;
01-19号法律《垃圾管理、监控和处理法》;
02-02号法律《滨海地带开发和保护法》;
04-03号法律《山区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