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20日之前缴纳上月的营业税、预提利润所得税、增值税以及个人所得税。
6.4.2 报税渠道
会计师事务所计算应缴纳的税款并填写报税相关表格后, 由企业自行去税务局缴税。
6.4.3 报税手续
企业将会计单据移交给会计师事务所, 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税额核算, 并填写报税
表格(即G50表)。企业负责人在报税表格上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表和划线支票/现
金一起交至当地税务局。
6.4.4 报税资料
企业需填报G50表、进项税明细表。
6.5 工作准证办理
1981年7月11日颁布第81-10号外国劳动者就业法,网址:
https://www.joradp.dz/FTP/Jo-Francais/1981/F1981028.pdf
6.5.1 主管部门
外国人赴阿尔及利亚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劳动、 就业和社会保障部, 其下属在各地有
劳动局。长期在阿尔及利亚工作须获得工作许可。
6.5.2 工作许可证制度
外国人在阿尔及利亚就业必须在项目所在地的省劳动局办理劳动证, 在当地警察局
办理居住证,同时还要向当地劳动监察局申报。
6.5.3 申请程序
申请人必须是企业本身, 条件是必须在阿尔及利亚有工程合同或与阿尔及利亚的政
府部门或企业有正式的劳务合同。
6.5.4 提供资料
企业将企业资料(包括营业执照、税卡)、整个项目所需要的劳动名额表、申请信
函、回国保证、合同文本等资料提交劳动部,待劳动部批准后,将批准信函送达当地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