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及利亚政府取消除棕榈秧苗、种羊、种牛和历史文物外的其它商品出口限制。为鼓
励非油气产品的出口,阿尔及利亚政府建立了出口保险和担保公司,并设立促进出口特
别基金。
自2018年1月1日起,进口商在银行办理货物付款手续时,须提供产品在原产地和(或)
出口国自由销售证明。该规定针对除部分农产品、化妆品等以外的所有尚未暂停进口的
最终产品(进口后用于转售,不再加工、可供最终消费和使用的产品)。该证明应由出
口商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申请并提供至进口商。
【支付方式】只要持有外汇,任何法人和自然人进行商业注册后,可以进口不被禁
止进口的商品。在指定银行持有外币账户的进口商可以使用这些外币账户支付进口费
用。黄金、其他贵金属和珍贵宝石的进口支付必须使用外币账户。阿政府规定国际贸易
仅接受货到付款(CAD)和信用证(LC)两种方式,CAD方式将单据交银行随货抵进口
商,风险较大,常有阿进口商收货不付汇,LC方式成本略高,阿政府要求进口商在银行
须事先抵押货款的120%。2019年底起,阿尔及利亚政府拟将所有进口的付款账期改为9
个月,但最长不可超过12个月。
【反倾销反补贴】阿尔及利亚为了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制定了有关反倾
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规定。对于某一产品进口数量危及国内产业的情况可以采取关
税和数量的限制措施,对于构成倾销、补贴的进口行为可采取关税措施。
表5-2 阿尔及利亚进口相关法律法规
时间 法令 主要内容
2015年7月 第15-15号法律 出台进出口许可证制度。
2015年12月 第15-306号行政令 规定进出口许可证制度实施条件和办法。
对多种商品,如汽车、水泥、钢材、木材、
瓷砖等工业品及水果、肉类等农产品实行
进口许可证制度。
2017年3月 贸易部第 01/2017号将进口许可证制度扩大到全部终端消费
通知 品。
2017年10月 第05-2017号命令 进口商须在商品发运前至少 30日办理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