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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印尼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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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亚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66页 · 34,879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56

PDF第56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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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在印度尼西亚开展投资合作的手续
在印尼开展投资合作, 其相关手续和程序问题可向印尼投资与下游化部 (投资协调
委员会)等官方机构咨询,也可向律师、投资顾问、咨询机构和中国驻印尼使(领)馆
经商处(室)、中国贸促会驻印尼代表处等部门咨询。
8.1 在印尼投资注册企业需要办理的手续
8.1.1 设立企业的形式
在印尼,投资设立企业的形式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代表处两种。
8.1.2 企业注册的受理机构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代表处均需得到印尼投资与 下游化 部(投资协调委员会,
BKPM)批准。外国投资可以在印尼雅加达由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批准,也可以
由其在印尼各地和驻国外的代表机构批准。但是,外资欲在保税区内投资项目,必须经
过各保税区管理机构向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提交投资申请,进而获得投资协调委
员会的批准。
8.1.3 企业注册的主要程序
【查阅投资目录】
投资者在印尼投资前,首先应查阅《非鼓励投资目录》(DNI),该目录包含了对
外国投资者禁止和限制经营的业务范围。
【资金投资规程】
如在印尼进行资金投资,投资者必须专门查阅《资金投资技术指南》( PTPPM),
该 《指南》 中的一些章节列明了允许投资的具体经营范围, 资金投资的申请和运作行为,
必须按有关规定操作。
【批准机构和证书】
若投资申请得到批准,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主席、印尼政府海外代表机构首
席代表或地区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D)主席颁布投资批准证书。
【批准时间】
从收到申请到颁布投资批准证书全过程,最多只需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