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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印度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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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11页 · 67,656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64

PDF第64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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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网址:https://bhoomirashi.gov.in/auth/revamp/la_act.pdf
5.6.2 外资企业获得土地的规定
根据印度有关政策,在印度注册的外国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等可以购置不动产(包
括土地、房产),但来自中国、巴基斯坦、孟加拉国、尼泊尔 、不丹、伊朗、阿富汗、
斯里兰卡等8国的公司,购买不动产时必须获得印度央行(RBI)的预先许可。在实际操
作过程中,要在印度购买土地或房产往往手续复杂,周期漫长且成本难以控制,因此,
已在印度经营的中资公司多选择租赁房屋、 土地的形式开展经营或在已完成征地的工业
园区购地。
5.7 外资公司参与当地证券交易的规定
根据1995年颁布的《外国机构投资者(FII)管理规定》,外国企业或个人投资者应
当向印度证券交易委员会(SEBI)提交申请, 通过投资组合方案 (PIS)以外国机构投资
者身份注册参与证券交易,并可通过子账户和离岸衍生工具进行操作。
外资对任意一家印度企业持股比例低于10%则可认定为外国机构投资者,如果超过
10%, 则以外国直接投资 (FDI) 对待。外国投资者对单支股票的投资比例不得超过该股
票实缴资本的24%,对国有银行投资的比例不得超过其实缴资本的20%。
2025年6月,印度证券交易委员会(SEBI)放宽监管要求。如外国投资组合投资者
(FPI)仅投资于政府证券(GS),接受强制性尽职审查的频率就会降低,并且海外印
度人和印度居民个人将被允许成为GS-FPI(专门投资于政府证券的FPI) 的成分股, 而不
受适用于其他FPI的任何限制等。
5.8 环境保护法规
5.8.1 环保管理部门
印度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为印度环境和森林部(简称MoEFCC),主要负责环境、森
林和气候变化,部长是内阁成员。
查询网址:https://moef.gov.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