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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尼加拉瓜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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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加拉瓜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70页 · 44,537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37

PDF第37页文字

正文模式
关于投资者的定义。新投资法明确,外国投资指外国资本在尼加拉瓜通过新建、
并购和参股成立的商业或专业企业。外国投资者包括自然人和企业法人。新投资法首
次提出战略投资概念,明确战略投资指符合或关联政府或国家发展计划的外国投资。
外国投资者享有与法律给予的尼加拉瓜本国企业同等待遇。
投资主管机构调整。新投资法对原有投资主管部门进行整合,统一职能和部门协
调,强化对外国投资的管理。外国投资者须强制性向发展、工业和贸易部投资司报备
并取得相关证明文件,定期向尼加拉瓜中央银行提交企业经营、财务和实际投资进展
情况及数据报告。
原55-2006法规定的建立投资统一窗口及 2020年颁布的外国投资促进法及其细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即日起废止。
5.2.1 投资主管部门
建立外国投资委员会(Comisión Nacional de Inversi ón Extranjera Jera , CNIE),是
外国投资最高国家管理机构。外国投资委员会由总统贸易投资和国际合作顾问统筹协
调。政府参与部门 包括:尼加拉瓜中央银行,发展、工业和贸易部,尼加拉瓜处贸区
委员会执行主席等。
明确外国投资委员会作为新投资法的实施单位。其职能包括:审议战略投资申
请。依据国家反贫困和人类发展规划及国家投资出口促进战略实施投资领域政府管理
和战略指引。代表共和国总统进行投资和外贸促进 +战略实施的跨政府部门协调。为外
国投资便利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和管理框架。建立推动外国投资促进、鼓励和便利化
的相关机制。外国投资委员会可随时视情召开会议。外国投资委员会秘书处设在总统
投资和出口促进办公室。
5.2.2 投资管理
新投资法规定,外国投资 者须强制性向发展、工业和贸易部投资司报备,投资者
须办理外国投资统一注册证明(El Certificado de Registro Único de Inversió n Extranjera,
RUIE)以获得必要的便利和支持。
投资者须按照法律规定签署投资合同,其中,战略投资者须与相关政府行业部门
签署投资合同。投资者须按照当地法律规定履行其全部法律义务。投资者须及时向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