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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巴拉圭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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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拉圭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1年版 · 139页 · 60,751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102

PDF第102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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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法律, 分别是2000年第1618号公共工程和服务的特许权 法,
2002年第1879号仲裁和调解 法,以及2003年第2051号公共合同
法。自此,与巴拉圭政府的争议能够诉诸仲裁机构解决。
各法令对于仲裁发起的规定略有不同。
第1618号公共工程和服务的特许权法规定, 各方必须首先提
交调解程序,如果调解不成功,则进行仲裁,而且招标条款和条
件中必须规定 “进行仲裁的情况 ”“程序规则 ”“仲裁员的任命 ”和
“仲裁的方式”。
第2051号公共合同法规定了一个更自由的机制, 任何一方都
可以要求另一方在合同签署后30天内起草附件, 之后有20天时间,
双方必须同意仲裁,并且签署仲裁协议。
【仲裁国际合作机制】
巴拉圭批准了一系列国际公约:纽约公约( Convenció n de
Nueva York de 1958 )、美洲国际商业仲裁公约(la Convenció n
Interamericana de Arbitraje Comercial Internacional de 1975)。
此外,巴拉圭还基于签署 “关于解决国家和其他国家国民投
资争端公约”, 成为“国际投资纠纷解决中心 (ICSID)”的成员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