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哥斯达黎加圣何塞公约》第11条,巴拉圭宪法规定:
个人和家庭隐私,以及对私人生活的尊重是不可侵犯的。个人的
行为,只要不影响法律规定的公共秩序或第三方权利,就可以不
受公共权力的约束。保护个人隐私、尊严和私人形象的权利是有
保障的。
巴拉圭通过2001年1月16日的第1682/2001号法令,以及2002
年9月2日颁布的第1969号修正案规范对信息的保护, 对私人信息
进行管理, 以保护个人的隐私和信息。 该法令第5条规定:“揭示、
描述或估计其资产、 经济偿付能力或履行其商业和财务义务的个
人或法律实体的个性化数据,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才能公布或传
播。
——当事人已明确书面授权收集关于其义务履行情况的数
据,而且未被司法要求。
——当事人明确书面授权获得关于履行其义务的数据, 而且
这些数据没有被司法征集。
——在国家或私人实体被要求按照具体法律规定公布或披
露的信息或资格的情况下。
——当它们没有被列入公共信息来源时。
【文化领域】
巴拉圭为南美内陆国家,对文化领域投资规定与限制较少。
5.2.3 投资方式的规定
“自然人”与“法人”在巴拉圭投资享有相同待遇,可以购买土
地、房屋、固定资产等,将受到与当地法人和自然人一样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