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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 注册商标 巴拉圭商标管理主要依据 1.294/1998号商标管理法,主管机 构为巴拉圭工业产权局(Direccion de la Propiedad Industrial )。 商标注册代理机构为Marcaria。注册商标需向工业产权局提交商 标管理法所规定的相关文档。由于巴拉圭非马德里成员国,因此 只能通过单一方式办理。 【一般性注意事项】 现行商标法包括1998年8月6日发布的第1294号法律,1998年 8月14日依照该法律颁布的法令。 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可依法注册。 商标权的获得基于注册在先原则。 实行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商标申请应按类别分别提出申 请。 巴拉圭是1929年泛美公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 国家英文缩写:PY。 【申请人主体资格】 任何有合法权益的人均有权申请注册商标。 第一个申请人有 权就其申请的商标取得注册,并享有专用权。外国商标只能以其 使用人的名义注册。 【所需资料】 申请人的身份证件或营业执照。申请人为自然人,提供自然 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护照复印件;申请人为企业,提供企业有 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