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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阿根廷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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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根廷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37页 · 91,445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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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                                           阿根廷(202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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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ww.argentina.gob.ar/trabajo;0800-666-4100。

MER      5.6 外国企业在阿根廷获得土地/林地的规定
GEF
ORM      5.6.1 土地法的主要内容

AT 48      在阿根廷独立后不久,1876年政府曾颁布过公有土地法。

           在实际操作中,在处置大部分土地时,阿政府采取的方式主要是出售和奖赏,

         所以在该法公布短短几年内,阿根廷大部分土地已作为私人财产,转让给大农牧

         场主、投机商和移民公司。

           目前,阿根廷大多数土地均为私人所有。阿根廷宪法保护私有财产。一般情

         况下,土地在市场上可自由转让和出售。


         5.6.2 外资企业获得土地的规定

           根据阿根廷法律,外资企业可在市场上,自主购买自身发展所需的土地,企

         业享有所购土地的终身所有权。

           土地所有者在购地后,必须到有关政府产权登记部门登记。根据阿根廷税法,

         省、市两级政府有权依据土地面积、位置、质量、用途等,向土地所有者征税。

         如土地为私人所有,除需向省、市两级政府缴纳土地和财产税外,还有义务向联

         邦政府缴纳个人财产税。

           早期,阿根廷政府对所有企业(包括外资企业)所购土地面积和位置,不做

         限制。2011年12月22日,阿根廷国会正式通过克里斯蒂娜政府提交的限制外国人

         购买土地的法案,使之成为正式生效的法律。该法律规定,今后外国机构和个人

         在阿根廷购买的耕地不得超过该国农业土地面积的15%,而且单个国家买家购买

         的土地不能超过允许外国人购买土地总量的30%。

           上述法案意味着,同一国投资者在阿购买耕地面积,不能超过阿农业土地总

         面积的4.5%,由此阿根廷可有效避免本国耕地被来自少数国家的投资者集中控

         制。

           该法案还规定:单个外国法人或自然人在阿根廷购买的土地,不能超过1000

         公顷;拥有大量水资源的土地将不能出售给外国人;外国人在阿根廷购置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