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 阿根廷(202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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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根廷与工程承包相关的部门主要包括经济部公共工程国务秘书处、交通国
MER 务秘书处以及地方省工程主管部门,有意向企业可登录相关部门官网网站查询项
目具体信息。
GEF 外国承包商承揽当地工程,需要在阿根廷成立办事处。办事处代表要有该公
ORM 司总部的正式授权,以合法身份开展工作,办事处需在阿根廷联邦公共收入管理
AT 48 局和当地医保社保机构登记注册。外国公司自己或与当地公司联营成立一个临时
过渡公司(UTE)后,也可参加工程投标。
阿根廷与承包工程有关的法律主要有:1972年颁布的《公司法》;13064号
《公共工程法》;20744号《劳动合同法》;25877号《劳动条例法》;20744号
《退休及劳保体系法》;24557号《劳动风险法》等。具体可看如下网页。
http://www.infoleg.gob.ar/?page_id=3428
米莱政府执政以来,大幅削减公共开支,取消已招标但未开工的工程项目,
不再为项目提供主权担保,对在阿工程承包企业持续经营造成较大影响。
5.10.2 禁止领域
阿根廷对外资参与承包工程没有过多行业限制,详情可查阅阿根廷经济部公
共工程国务秘书处网站,网址如下。
https://www.argentina.gob.ar/obras-publicas
5.10.3 招标方式
阿根廷的尚待招标的工程项目,一般发包方有联邦政府、各地方政府和阿资
公司三类情况。有面向全世界的招标,也有双边或多边政府合作的招标。
联邦政府规划的项目招标通常是国家级的运输、电信、基建性项目,招标文
件自公布招标公告起开始出售,而后项目业主方公开举行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
会,并由评估委员会进行评估,评估委员会通常由相关行业监管政府机构的高官
担任。
为使招标消息被最大范围获知,相关招标信息将在阿根廷官方公告栏和至少
三家国内外重要报纸上公布,外交部也要求阿根廷驻各国使领馆配合做好招标工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