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4 公司利润税税率
应税所得 税率
19%(生产性行业,不含包装或转售)
23%(建筑、公共工程和水利工程、旅游
基本利润
业,不包含旅行社)
26%(其他行业)
债权、存款、保证金等利润所得 10%
匿名票据或证券等利润所得 50%(可减免)
完成管理合同所得收入 20%(可减免)
未在阿尔及利亚设立公司的外国企业提供服务所
24%
获得的利润
提供服务所得收入 24%
向国外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 24%
外国海运公司收入(如其他国家强制阿企业采用
10%
某海运公司)
向外国公司转出的利润 15%
股息和红利收入 20%
资料来源:阿尔及利亚国家税务总局
根据《阿尔及利亚碳氢化合物法》,对在阿尔及利亚从事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
炼化的阿国家石油天然气公司以及外国石油公司,征收85%的公司利润税,根据实施区
域不同,此税率可降低至75%或65%;对在阿从事石油天然气管道运输、天然气液化、
石油与天然气分离的阿国家石油天然气公司和外国石油公司征收38%的公司利润税;阿
政府免征上述公司的营业税以及增值税。
为促进就业及地方经济发展,对接受“青年就业基金”扶助的青年创业者5年内免征
公司利润税。对隶属于残疾人或老龄人协会的营利性企业免征公司利润税。对从事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