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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阿尔及利亚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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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及利亚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07页 · 65,972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59

PDF第59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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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4  公司利润税税率


           应税所得                          税率

                               19%(生产性行业,不含包装或转售)

                               23%(建筑、公共工程和水利工程、旅游
           基本利润
                                业,不包含旅行社)

                               26%(其他行业)

     债权、存款、保证金等利润所得                      10%

      匿名票据或证券等利润所得                    50%(可减免)

        完成管理合同所得收入                    20%(可减免)

未在阿尔及利亚设立公司的外国企业提供服务所
                                         24%
           获得的利润

         提供服务所得收入                        24%

      向国外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                       24%

外国海运公司收入(如其他国家强制阿企业采用
                                         10%
          某海运公司)

        向外国公司转出的利润                       15%

         股息和红利收入                         20%

资料来源:阿尔及利亚国家税务总局

  根据《阿尔及利亚碳氢化合物法》,对在阿尔及利亚从事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

炼化的阿国家石油天然气公司以及外国石油公司,征收85%的公司利润税,根据实施区

域不同,此税率可降低至75%或65%;对在阿从事石油天然气管道运输、天然气液化、

石油与天然气分离的阿国家石油天然气公司和外国石油公司征收38%的公司利润税;阿

政府免征上述公司的营业税以及增值税。

  为促进就业及地方经济发展,对接受“青年就业基金”扶助的青年创业者5年内免征

公司利润税。对隶属于残疾人或老龄人协会的营利性企业免征公司利润税。对从事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