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法规政策
5.1 贸易法规和政策
5.1.1 贸易主管部门
爱尔兰外交贸易部是爱尔兰政府主管贸易的部门, 负责对外商签贸易协定和贸易促进、 贸
易政策制定、企业与机构的发展和科技创新等事务。
5.1.2 贸易法规
作为欧盟成员国, 爱尔兰严格遵循欧盟贸易法规, 其主要的当地贸易法律法规也以欧盟贸
易法规作为基础和蓝本。爱尔兰与贸易有关的主要法律有《经济法》 《对外贸易管理法》 《海
关法》《商标法》等。爱尔兰总体法律体系以普通法为基础,以成文法为补充。可通过企业、
贸易和就业部网站查询法规及内容:https://enterprise.gov.ie/en/Legislation/
5.1.3 贸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爱尔兰作为欧盟成员国, 在贸易管理方面与欧盟管理规定保持一致。 爱尔兰遵循欧盟共同
贸易法规, 对与其他欧盟成员国之间的商品流通免征关税。爱尔兰对枪支、 弹药、 放射性物质,
实行审批进口制度;对转基因食品和种子,实行进口许可制度。具体规定参考网址:
www.revenue.ie/en/customs-traders-and-agents/prohibitions-and-restrictions/index.aspx。
5.1.4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爱尔兰海关办公室是负责进出口检验的主要部门, 同时, 爱尔兰兽医官办公室对动植物制
品实行特别监管和检疫。具体包括:
【农产品和食品检疫】
爱尔兰海关办公室根据欧盟统一规定对进口农产品和食品进行检验检疫, 未获得欧盟进口
许可和欧盟卫生标准的产品不得入关。农产品和食品检验实行抽查制。
【动植物检验检疫】
爱尔兰兽医官办公室是欧盟动植物检验检疫局指定的检验检疫机构, 负责对从爱尔兰进入
欧盟市场的动植物产品进行检验检疫。 该办公室严格执行欧盟标准, 并公布禁止进口的动植物
产品名单(可通过欧盟网站查询:europa.eu/index_en.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