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0 外国企业承包当地工程的规定
5.10.1 许可制度
据爱尔兰建筑行业联合会称, 爱尔兰对外国公司承包当地工程没有限制规定, 对于自然人
承揽工程承包项目, 在法律层面无禁止性规定, 但不同规模和性质的项目可能会对项目承揽公
司或个人资质以及过往经历有特定要求, 自然人获得较大项目的可能性较低。 工程建设项目必
须首先向所在地当局申请并获得规划许可(Planning Permission )后方可开始施工,施工过程
须满足规划许可中要求的安全、 环境和防噪音规范。 此外, 承包工程项目雇用的非欧盟员工需
持有效就业许可证件,这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非欧盟国家工程承包公司的进入。根据《 1990
至2014年建筑物控制法》 (the Building Control Acts 1990 to 2014),爱尔兰指定了31个地方当
局为建筑物施工控制当局。 建筑物施工控制当局在建筑物设计和建造的最低要求以及建筑物或
工程的合规性方面监控其所在地区的建筑法规遵守情况。
5.10.2 禁止领域
爱尔兰对外国承包商承包工程基本未设禁止领域, 但部分军工、 监狱设施和历史文化遗址
等项目需由特定工程公司兴建。
5.10.3 招标方式
爱尔兰的招标项目一般都是公开招标, 招标过程透明度较高。 其中, 政府采购类项目的招
标一般通过爱尔兰政府采购公示网(网址:www.etenders.gov.ie)公开招标。
5.10.4 验收规定
工程验收一般根据双方合同约定的内容执行。 在建筑物被使用之前, 应向建筑物施工控制
当局提交 《法定竣工合格证明》 , 以及相关的合规性文件和已实施的检查计划。 对于商业建筑
物和公寓楼,应从当地建筑物施工控制当局获得《残障人士通道证书》和《消防安全证书》。
5.11 保护知识产权的规定
5.11.1 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
自1992年起,爱尔兰颁布了众多关于专利保护的法案,其中最重要和被引用最多的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