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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爱尔兰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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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兰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87页 · 63,041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47

PDF第47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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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行业的外资项目,IDA会积极介入,主动热情提供服务与优惠。但作为欧盟成员国,爱尔
兰给予企业的优惠不会超过欧盟政策允许的范围。对其他非目标行业的外资进入爱尔兰市场,
爱尔兰政府没有限制,但一般IDA或其他机构不介入,也不提供相关服务。
爱尔兰与76个国家(地区)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74个已生效。
5.2.4 外资行业规定
【外资参与当地能矿资源类投资合作的法规】
爱尔兰拥有多种多样的地质和丰富的矿藏, 包括锌、 铅、 铜和含金的石英脉, 并进行了铂
族金属(PGM)矿、稀土、技术类金属(例如锂 、钽、钨和锡)、镍、铬铁矿,以及钻石和
其他宝石矿物的勘探。爱尔兰的矿产勘探遵守《矿产开发法》(Minerals Development Acts )
有 关 规 定 , 并 由 环 境 、 气 候 和 通 信 部 (Department of the Environment, Climate and
Communications,DECC)监管。在爱尔兰开展矿物勘探需要取得勘探许可证( Prospecting
Licences)。勘探许可证的申请人必须为相关矿物提供适当的勘探计划,展示其技术和财务能
力, 并同意许可条款, 其中包括在适当考虑环境的情况下开展工作的条件。 在爱尔兰开采矿产
必须获得政府的四个单独授权:有关地方当局的规划许可、环境保护局颁发的综合污染控制
(IPC)或工业排放(IE)许可证、环境、气候和通信部长( DECC)发放的采矿许可证,以
及当地郡县颁发的采矿许可证。
根据《1960年石油和其他矿产发展法案》(Petroleum and Other Minerals Development Act,
1960),爱尔兰的所有石油和天然气都归属于环境、气候和通信部管理(DECC)。根据该法
案, 相关企业需要获得该部部长的勘探授权, 才能在爱尔兰近海开展油气勘探或生产活动。 为
了向低碳经济过渡,爱尔兰政府于2019年12月发布政策声明,2019年9月23日后终止颁发近海
天然气勘探和开采的新许可证, 在此之前提出的所有申请和授权都将不受该决定的影响, 可以
按照现有条款继续进行石油或天然气的勘探和生产。 该政策声明还规定, 陆上地区的石油许可
申请将不被受理。
【外资参与当地农业投资合作的规定】
因爱尔兰现行法律未对外资购买土地作特别规定, 因此外资与内资在获得农业耕地所有权
和承包权方面享受相同待遇, 购买和租赁的期限取决于买卖双方协商。 值得注意的是, 取得农
业耕地所有权或者承包权后, 如要改变土地用途或者经营可能导致土地外观的重大变化, 须向
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规划变更(Planning Permission),在得到许可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