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兰已批准《欧洲专利公约》(EPC)和《专利合作条约》(PCT)。因此,专利可通
过《欧洲专利公约》系统、 《专利合作条约》系统或爱尔兰专利办申请。如通过《欧洲专利公
约》 系统申请, 申请人只需向欧洲专利办提出一份申请。 授予专利后, 申请人便在该办指定的
所有国家同时享有专利。《专利合作条约》系统和《欧洲专利公约》系统的运作基本相同。
申请专利需要提交专利申请表(下载网址:www.patentsoffice.ie)、对专利产品或技术及
需要保护内容的概述、必要的图纸和专利申请费。
附1.3.2 注册商标
商标、 服务商标或标识的持有人, 可通过爱尔兰商标注册登记处依法注册有关商标或标识。
注册后的保护期为10年,期满缴纳续期费后,可再续期10年。
爱尔兰商标注册登记处:
地址:Government Buildings Hebron Road, Kilkenny, Ireland
电话:353-56-7720111
传真:353-56-7720100
Lo Call Phone:1890220223(爱尔兰境内)
Lo Call Fax:1890220120(爱尔兰境内)
电邮:patlib@patentsoffice.ie
虽然法定保护实施范围仅限于爱尔兰司法管辖区, 但爱尔兰为欧盟成员国之一, 该商标一
旦注册为“欧共体商标” (在西班牙利坎塔的内部市场协调办注册),随即在欧盟区内受到保
护。此外,爱尔兰已批准《马德里议定书》。申请者只需在任何一个协定书缔约国的商标注册
登记处申请注册,其注册便在其他指定的缔约国同时生效。
附1.4 企业报税的相关手续
附1.4.1 报税时间
企业预缴税款的缴纳应于会计年度结束前31天内完成,但不得晚于当月的21日。
附1.4.2 报税渠道
企业可通过以下方式报税:
(1)通过税务局申报缴税;(2)在线缴税(ROS)。ROS是一项基于互联网的服务,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