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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委内瑞拉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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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内瑞拉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78页 · 48,910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37

PDF第37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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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外汇管理局办理进口用汇申请。
5.1.4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原产地检疫证书】
进口活畜、冻肉、粮谷、油料、种子、核桃、枣、茶叶、棉花、植物编制材料、酒
类等产品,需出具原产地检疫证书。
【检疫许可证】
进口冻鱼、冻肉、猪鬃、干果、粮谷、油料、植物编制材料、水果罐头、汤料、酱
油、农药、化肥、生皮及部分化工产品,需出具检疫许可证。
【卫生部许可证】
进口食盐、 农药、 杀虫剂、 部分药品、 化妆品、 药皂诊断剂以及某些特殊化工产品,
须出具委卫生部许可证。
【国防部许可证】
进口硝酸、硫酸、磷、各种硝酸盐、苯、炸药、雷管、铝粉、武器、弹药等产品,
须出具委国防部许可证。
【内政部许可证】
进口烟花、爆竹等产品,须出具委内政部许可证。
【其他许可证】
进口少数涉人、 畜和植物等生命安全和健康的商品, 须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办理许
可证。
5.1.5 海关管理规章制度
【法律】
委内瑞拉有关海关事务的主要法律法规为《海关法》。
【关税及进口增值税】
委内瑞拉对进口商品收取关税及进口增值税。进口增值税率为16%。
关税依进口商品类型分为从价关税、从量关税或复合关税,以从价关税为主。关税
税率多不超过20%,具体可依据进口商品海关编码在政府公报刊登的关税规定中查询。
最新版关税规定刊载于2024年4月25日6.804特别官方公报。
2025年6月30日,委政府发布有关关税及增值税豁免的第 5146号政令,部分进口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