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运动)、农工产业(对农业、林业、畜牧业、家禽业、渔业、水产养殖业和鱼类养
殖业活动)、制造业和建筑业(进口替代)、服务和研究(与工业活动、服务和研究相
关的活动)、交通和物流业(如加拉加斯地铁运输等服务)等,并对此类投资或商业联
盟提供多项激励措施(如税收减免等)。
【禁止外商投资的行业】2012年《环境法》规定,委禁止外商投资自然保护区内的
采掘业。 对外商投资没有一般性的区域禁令, 但行政部门可通过发布政令宣布限制区域
(如奥里诺科矿业弧用于受控采矿)。
【外商投资产业的股权限制】对非战略性行业,如制造业、旅游业等,外国投资者
一般可拥有100%股权。关于对国家至关重要的行业,如油气采矿业,外资在进行初级
活动的合资企业中最高可持股40%。
对证券经纪公司和证券交易公司, 委法律未明确限制外资持股比例, 但规定有关公
司须有至少一名在委定居的股东,该股东应至少持有25%股份且是公共证券经纪人,因
此实际上构成对外国人收购证券经纪公司或证券交易公司股份的限制。
【外资参与能矿资源类投资合作法规及规定】主要包括:
《外国生产型投资法》《油气法》《矿业法》《国家保留黄金及其他战略矿物勘探
开采活动法》。2016年8月5日第2413号官方公报第40.960号法令,宣布铌、钽为战略勘
探开采矿物。2017年3月27日第41122号官方公报第2781号、2782号、2783号法令,分别
宣布钻石、铜、银为战略勘探开采矿物。2018年8月31日第41472号官方公报第3597号法
令,宣布煤炭为战略勘探开采矿物。
委内瑞拉国家石油公司 (PDVSA) 是委最大国企, 拥有对所有石油天然气资源的勘
探、 开采、 冶炼、 运输和贸易的权利。 外资参与石油业主要模式是与PDVSA成立合资企
业或与委方签署服务合同等。 对于前者,PDVSA作为合资公司大股东, 持股比例通常不
低于60%。外资公司作为运营方或合作伙伴,提供资金、技术和管理,持股最高40%。
近年美国制裁升级后, 大多数国际石油公司被迫暂停或退出其在合资公司中的运营, 只
有获得美国特定许可证的公司才能在此模式下运营。 对于后者, 该模式下外资公司不是
项目股东,而是PDVSA承包商提供特定服务(如钻井、完井、提高采收率等),并以现
金或“以油代酬”的方式获得服务费。近年,委政府大力推行CPP模式,这是在制裁背
景下推出的新型合作模式, 即外资作为服务商投资增产, 用增产原油来回收投资并赚取
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