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项目最高补贴300万兰特。 对与技能培训有关的资本进行补贴 (Capital Grant),根据机器、
设备和设施的价值而定,每个项目最高补贴600万兰特。
④期限。每个企业可以享受3年。有关补贴按季度申请,申请时按上一季度实际发生的数
额计算。
⑤主管部门为贸工部、劳动部。
(3)外国投资补贴
外国投资补贴(Foreign Investment Grant,FIG)规定,鼓励外国投资者投资制造业,南非
政府对实际运输费用和 机器设备价值 的15%给予现金补贴, 但每个项目最多不超过 1000万兰
特,用于将机器设备(不包括车辆)从海外运抵南非。此补贴适用于外国投资者(南部非洲关
税同盟和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除外) 占股50%以上的公司。 二手设备在经贸工部鉴定为最新技
术时,亦可享受。主管部门为贸工部。
(4)产业政策项目计划(Industrial Policy Projects)
为吸引本地和外国投资,该计划提供总额200亿兰特的资金,减免大型项目的所得税。用
于资助创新工艺流程或者使用新技术, 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的清洁生产技术, 提高环境保护水平
的项目; 从中小企业、微型企业获得商品和服务的项目; 创造直接就业的项目; 促进技能发展
或者位于经济发展区的项目。主管部门为贸工部。
(5)汽车投资计划(Automotive Investment Scheme,AIS)
该计划的主管部门为贸工部。 为促进本国汽车行业发展, 对汽车行业的新增投资和对旧有
生产线的升级改造予以返还,以增加汽车生产能力、稳定就业和加强汽车产业链发展。
①申请条件。 年产5万辆汽车或证明能在三年内年产量达5万辆汽车的小汽车制造商; 汽车
制造商全年生产总营业额的 25%本地化或给本地汽车上下游产业带来不少于 1000万兰特的本
地化产值。
②鼓励措施。 对总投资的25%给予现金返还, 对当地汽车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还能额
外返还5%-10%。
(6)资本项目可行性计划(Capital Projects Feasibility Programme,CPF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