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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南非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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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非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33页 · 81,445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75

PDF第75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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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向战略,促进最终产品出口。
截至目前, 南非共设立了8个国家级工业开发区, 分别是: 库哈工业开发区 (东开普省) 、
东伦敦工业开发区 (东开普省) 、 理查兹湾工业开发区 (夸祖鲁-纳塔尔省) 、 杜贝贸易港工业
开发区 (夸祖鲁-纳塔尔省) 、 萨尔达尼亚湾工业开发区 (西开普省) 、 马卢蒂工业开发区 (自
由州省)、穆西纳能源冶金工业开发区(林波波省)、奥坦博工业开发区(豪登省)。
除尚未投入运营的奥坦博工业开发区外,库哈、东伦敦、理查兹湾、杜贝贸易港、萨尔达
尼亚湾、 穆西纳、 马卢蒂7个工业开发区均正在运营, 相关7家运营商均获得南非贸工部颁发的
工业开发区运营商许可证。
【经济特区政策】
南非政府于2016年2月9日颁布《南非经济特区法案》,上述8个国家级工业开发区在履行
一定手续并经政府部门批准后可转为经济特区。2017年6月,南非政府正式认可库哈、杜贝贸
易港、 东伦敦、 马卢蒂、 理查兹湾和萨尔达尼亚湾6个工业开发区的经济特区地位;2018年6月,
财政部批准上述经济特区享受公司税减免等优惠待遇。
经济特区的融资工具包括经济特区基金和开发性融资机构。 经济特区基金由贸工部部长与
财政部部长协商建立。基金主要用于经济特区的现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特区内企业发展,
如用于可行性研究和一般性研究等。 开发性融资机构为经济特区的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经
济特区的激励政策来源于三个层次, 一是贸工部的一揽子增强投资吸引力的激励政策, 二是相
关省市对当地经济特区内企业的额外激励, 三是个别经济区对其区内企业的额外激励。 主要包
括:
(1) 就业税收激励。 对经济特区内年收入2万-6万兰特的18岁-29岁年轻雇员 (经济特区对
区内工作人员尚无年龄限制) 现收现付税进行为期24个月、 每人0-1000兰特/月的税收减免 (具
体详见南非税务署官网)。
(2)建筑津贴。对经济特区内企业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资本允许以每年 10%的资产折旧
率折旧,为期10年(具体详见1962年《所得税法》)。
(3)税收优惠。绿地或褐地项目在资本和培训领域的支出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具体详
见1962年《所得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