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白俄罗斯专页在官方站打开原文
大使馆合作指南

白俄罗斯合作指南

资料来源以商务部官方国别指南目录为准。指南通常由编制办公室会同相关驻外经商机构整理,实际编写单位以原文件版权页为准。

授权文字版已导入

授权转换文字正文

白俄罗斯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98页 · 68,076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61

PDF第61页文字

正文模式
商品数量和质量的鉴定,相关具体事务由工商会负责。
欧亚经济联盟境内对产品质量和安全的监查措施主要包括:登记、检验、证明(申
报证明、证书)、产品检验、产品安全登记、兽医检验、卫生防疫检验。
【强制STB认证】根据白俄罗斯国家法律规定,一些产品必须在取得强制性STB证
书后才允许在白俄罗斯境内销售或使用,如家用电器、食品、纺织品、化妆品、儿童用
品、照明产品、农机设备、焊接设备、消防设备、升降机、建筑产品、车辆等。
白俄罗斯进口家电的产品安全、技术参数执行ISO9000标准,原则上同其他欧洲国
家一样。1996年12月, 原中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同白俄罗斯国家标准委员会签订了
两国政府间关于进出口商品相互认证的协定。白俄罗斯对进口的绝大部分电子产品实行
强制认证,进口商须向白俄罗斯国家标准委员会提交拟从中国批量进口的商品的有关资
料,并在完成有关检测、试验后,经批准方可进口。
白俄罗斯与俄罗斯、 哈萨克斯坦成立关税同盟 (2012年1月后成立了统一经济空间,
2015年1月1日建立欧亚经济联盟)之后,对产品认证开始协调采取统一的政策。关税同
盟各成员国互相承认产品证书。 关税同盟内证书的格式一致, 且各国间不需要转换格式
或者其它的程序。 关税同盟内证书不仅适用于同盟国内产品, 也适用于从其它国家输入
的产品。此时不需要对外国产品进行确认。
【检验检疫】在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三国关税同盟框架下,为了简化繁
琐的办证过程, 关税同盟达成了关于在联盟境内生产和进口的商品质量标准的协议。 协
议规定, 在关税同盟中采用统一的许可证和质量标准, 取代之前每个成员国自己独立的
标准。采用统一的检查,审核方式,颁发在各成员国都有效的统一证件。
2010年7月1日,相关的法律《关于同意实行关税同盟商品检验标准》和《关于相互
承认各成员国所颁发的质量证明》正式生效。
为了落实协定,关税同盟委员会还签订了以下文件: 《在关税同盟框架下的统一质
检标准的商品清单》 《关税同盟的质检报告和产品申报的统一模式》 《有质检资格的单
位和机构清单》《商品的进口程序》。
根据协议, 对于在关税同盟统一质量标准的商品清单中的商品, 进口商或者生产商
有权利申请获得某成员国的质量认证(和以前一样),或者申请获得在关税同盟统一质
量认证,在任何成员国有效。对于需要强制申报的产品,在联盟境内的制造商也有权利
选择进行单国申报(和以前一样),或者采用统一的标准模式申报。对于未列入该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