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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白俄罗斯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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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俄罗斯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98页 · 68,076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60

PDF第60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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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法规政策
5.1 贸易法规和政策
5.1.1 贸易主管部门
白俄罗斯主管对外贸易政策的部门是外交部, 负责制定对外经贸政策、 参与国家对
外经贸领域的重大谈判 (如加入世贸组织的谈判) 、 协调国内市场保护并采取必要措施、
举办境外国际经贸研讨会等。
反垄断监管和贸易部在对外贸易管理方面主要是协调建立国外商品运销网、 协调外
贸活动、 协调国内外参展活动、 负责发放进出口许可证及开展外贸过程中的一些具体业
务。该部的主要职能侧重于执行国内贸易政策、完善国内市场机制,执行贸易、公共饮
食领域内的监督、保护消费者权利等。
白俄罗斯经济部主要负责制定国内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与经济发展有关的各领域
政策,稳定宏观经济。该部与对外贸易有关的主要职能是:协调制定投资政策和吸引外
资,制定并实施与独联体国家发展经济合作的措施等。
5.1.2 贸易法规
白俄罗斯的外贸活动由白俄罗斯宪法、 白俄罗斯对外贸易法和白俄罗斯其他法律管
理。同时,白俄罗斯作为欧亚经济联盟成员是关税同盟和经济一体化的参与者,应遵守
和执行欧亚经济委员会的有关贸易法规。 白俄罗斯经济部网站定期更新国家关于对外经
济活动法律法规的最新情况,详见:
https://economy.gov.by/ru/normative-legal-acts-regulating-activities-ru/
5.1.3 贸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白俄罗斯外贸活动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对外贸易活动的所有参与者平等且不受歧
视;国家保护对外贸易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消除国家机构对外贸实体的无理干涉,
避免给对外贸易活动参与者和国家经济造成损失; 国家通过关税和非关税措施调节和管
理对外贸易活动。
5.1.4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白俄罗斯对商品质量和数量的检验未作强制性规定, 根据买卖双方的合同约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