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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白俄罗斯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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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俄罗斯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98页 · 68,076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86

PDF第86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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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1 中资企业在白俄罗斯开展投资合作的手续
附录1.1 投资注册企业需要办理的手续
附录1.1.1 设立企业的形式
最普遍的企业形式包括: 开放式股份公司、 封闭式股份公司、 私营外国单一制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及附加责任公司等。
附录1.1.2 注册企业的受理机构
根据《外国投资企业国家注册条例》规定,外国投资企业注册由白俄罗斯外交部主
管,企业的国家注册需经所在州执行委员会的许可以及地方人民代表会议依其权限批
准。外国投资类企业注册外资最小额度为2万美元(可分2年筹资完成)。
附录1.1.3 注册企业的主要程序
【合资企业】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
(1)合资企业成立人的书面申请(合资企业所有成立人签字);
(2)合资企业成立文件的公证书正本或成立文件复印件的公证件一式两份;
(3)外国法人需提供投资国营业执照,或其他根据建立合资企业时外国法人所在
国或常驻国的法律, 用以证明外国投资者法律地位的等同证明文件, 并附白俄罗斯文 (或
俄文)翻译(翻译人的签字应公证);
(4)外国自然人需提供护照复印件并附白俄罗斯文(或俄文)译文(翻译人的签
字应公证);
(5)注册资金到位证明(对于上市股份合资企业);
(6)保函或其他证明合资企业在其所在地的合法性的文件;
(7)已付国家注册费的证明。
【独资企业】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
(1)独资企业成立人的书面申请(所有成立人的签字);
(2)独资企业成立文件的公证书正本或成立文件复印件;自外资企业成立人送交
申请之日起不超过15日内予以注册。注册机关应在自决定注 册之日起5日内将注册外资
企业的信息通知企业成立人,10日内通知白俄罗斯国家税务委员会, 以便将该外资企业
纳入白俄罗斯法人及私营者国家统一登记薄, 并通知白俄罗斯统计委员会。 之后向外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