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俄罗斯实行的是属人税制, 对本国公民和拥有白俄罗斯永久居住权者进行全球所
得征税。对于在一年中停留超过183天的外国人也实行全球所得征税,但可以通过提 供
在所在国完税证明来抵扣相应的税款,对于一年中停留期少于 183天的外国人只征收其
在白俄罗斯获得收入的个人所得税。
5.3.2 主要税赋和税率
【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从白俄罗斯境内外所获得的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劳
动合同或民法合同, 雇用公民工作的组织履行从公民收入中扣除税额, 以及将其转入预
算的税务代理义务。 履行劳动义务或者其他义务而获得的酬金是组织支付的最普遍的公
民收入类型,包括货币酬金和津贴。
个人所得税一般税率为13%。
对以下收入的所得税税率为 9%:自然人(维护与保护建筑、房屋、土地的工作人
员除外) 依照劳动合同从高新技术园区的入驻者获得的; 个体企业主——高新技术园区
的入驻者获得的; 参与销售高新技术领域注册商业项目的自然人依照劳动合同从高新技
术园区的入驻者处获得的;自然人依照劳动合同以工资形式从合资公司和(或)中白工
业园区的入驻者处获得的。
白俄罗斯私营企业主经营(私人公证、进行个人辩护)活动获得的收入(私人公证
人、辩护人),所得税税率为16%。
组织 (税务代理) 应在实际支付时, 直接从纳税人收入中扣除自然人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收周期为一个日历年。 私营企业主个人所得税的报告期为日历年的一
个季度、半年、9个月,以及一个日历年。
【增值税】增值税包含在商品(产品、服务)价格中,其一般税率为20%,关于税
率的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况:
(1)在以下情况下税率为0%。
①出口到关税同盟成员国的商品;
②押运、装卸工程(服务)和其他类似直接与销售出口关税同盟成员国的商品相关
的工程(服务);
③运输服务,包括过境运输,以及来料加工商品的出口;
④为外国单位或自然人进行的维修、更新、改装飞机及其发动机、铁路运输工具个
体的工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