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经济区的优惠政策】在白俄罗斯自由经济区的外来企业享有以下优惠:
(1)税收优惠。利润税税率降低 50%;自由经济区入驻者销售自产商品(产品、
服务)获得的利润,自其宣告获得利润之日起五年内免缴利润税;免除位于自由经济区
内的建筑与设施的不动产税(不论其使用方向);在白俄罗斯境内销售其在自由经济区
内生产并作为进口替代商品的产品只对其销售额的10%征收增值税;免缴从2012年1月1
日起注册为自由经济区入驻者在自由经济区内的土地税 (该土地提供给入驻者用于建设
项目,包括项目设计和建设期),但免缴期限不超过自其注册之日起的5年。
(2)海关特殊监管:自由经济区内可建立自由关税区。对在自由关税区内放置与
使用的货物免征海关关税, 并且不对外国商品采取非关税管制措施, 对关税同盟的商品
不采取禁止与限制措施。 从自由关税区向关税同盟境内其他地方输出被视为关税同盟的
商品时,免征进口关税、增值税以及海关机构征收的消费税。
【高科技园区的优惠政策】 高科技园区是为促进白俄罗斯高科技产业而建立。 高科
技园区入驻企业的主要经营活动包括计算机软件与信息系统开发。
对高科技园区入驻者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
(1)免缴。利润税(红利利润税除外);销售商品(产品、服务、财产权)交易
额增值税; 高科技园区内为进行经营活动而用于建设房屋与设施的地块, 在建筑期内(不
超过3年)的土地税;高科技园区内的固定资产与未完工建筑项目(出租的除外)的不
动产税;向其创立者(股东)支付红利时的离岸费。
(2)高科技园区入驻者的员工超过白俄罗斯员工月平均工资一倍的部分,不缴纳
强制保险费。
(3)高科技园区入驻者——私营企业主及其雇员按9%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4)降低有关收入所得税率。对不通过常设代表机构在白俄罗斯境内进行经营活
动的外国组织机构,从高新技术园区入驻者处获得的红利、债务利息(息票)收入、专
利使用费,许可证收入等征收5%的所得税。
(5) 海关特殊监管。 为进行某类经营活动而将货物进口至白俄罗斯海关监管区时,
免缴海关关税与增值税。 为获得该优惠, 必须获得园区管委会出具的有关该商品用途的
证明。
以上税则适用于入驻高科技园区、在园区内开展软件开发、用户数据处理、相关基
础与应用研究,以及在自然与科学技术领域进行实验性研究的组织机构和私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