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换: 公职人员身份显现 (不涉及任何公务行为) ; 利用其职权的不作为或不适当作为;
执行公务职权时的特定行为。
(2)行贿罪
个人向任何当权者及参与公共事务的人员提供礼物或任何报酬, 以使得公务人员做
出受贿行为,都被视为犯罪。
公职人员在执行公务以后所接受的礼节性答谢,不被视为犯罪行为。
此外, 如果政府公职人员因收受贿赂所采取的行为跟公共合同、 国家授予的任何特
许权及公共拍卖有关, 行贿人将被取消获得公共补贴及与公共企业签约的资格。 不止如
此,因该贿赂行为所造成的税费损失、社会保险财产损失等损失,将由犯罪人及其代表
的企业或组织共同承担。
(3)国际商务交易中涉及的贿赂罪
在国际商务交易中涉及的贿赂罪, 非常类似于行贿罪。 此犯罪行为是指向外国公职
人员提供任何不应有好处(包括国际组织的公职人员),使得其在行使公务时做出或不
做出某些行为,以求获得某份合约,或求得其他国际经济活动中获得某种不正当利益。
需注意,如果犯罪行为是因外国公职人员的诱导而发生,那么外国公职人员,也会
因其诱导行为触犯西班牙刑法。
另外,《西班牙刑法典》修正案第一次在西班牙明确存在法人犯罪的可能性。
当国际贸易中发生以下行贿和受贿行为时, 相关公司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
经理及法人代表以公司名义、 为公司利益做出违法行为的; 公司员工在公司及法人授权
下工作,且未能受到公司有效监管的约束时,做出违法犯罪行为的。
【私人领域的贿赂】
《西班牙刑法典》 修正案对犯罪行为作了新规定, 使得有关私人领域贿赂犯罪行为
的规定,与公共领域的规定如出一辙。
根据《西班牙刑法典》的规定,构成私人领域贿赂犯罪行为的条件如下:行贿人须
承诺给出某种利益,提议给出某种利益,或对某种利益作出让步;受贿人是任何公司、
协会、基金或其他组织的董事、员工或合作人;行贿人希望其本人,或者某一其支持的
第三方,可以得到更优越的待遇。
在所有私人领域的贿赂行为中,出现下列情况的,法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犯罪行
为由公司经理或合法代表,以法人名义,且为法人获利而做出的贿赂行为;犯罪行虽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