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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几内亚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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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内亚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98页 · 56,222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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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内亚(2025年版) 45


   目前,几内亚对国营水务公司和电力公司的服务价格实行控制。

   (2)《非洲商法协调组织统一章程》

   非洲商法协调组织(Organisation pour l’harmonization du droit des affaires en Afrique,

OHADA)成立于1997年4月,现有17个成员国,包括几内亚。《非洲商业协调组织统一

章程》对商务运作、组织形式、证券管理等做出统一规范。

5.2.3 外资优惠政策

   为了吸引外资、技术和人才,几内亚于2015年颁布了新的《几内亚共和国投资法》

(Code des investissements),支持和促进生产型投资,鼓励利用当地资源,创造就业,

生产内销和有出口竞争力的商品和服务,增加成品出口,引进先进技术,鼓励环境保护

和改善居民生活水平的相关投资活动。

  【行业鼓励政策】

   几内亚在以下领域鼓励外商投资:农业、渔业、林业、电信业、矿产业、水力发电、

服务业、建筑业等。

   具体优惠政策主要有:

   (1)投资所需进口设备、工具免关税,最长免税期两年。但需缴纳增值税(18%)、

海关登记税(   0.5%)、进口环节税(   2%);

   (2)进口生产所需原材料需缴纳关税(       6%)、增值税(   18%),其他税费免缴,并

无期限限制;

   (3)企业所得税免缴期限为     3-8年,根据投资项目所在区域距离首都的远近程度确

定;

   (4)出口生产企业   5年内免缴所得税;

   (5)外资企业的股息、资本利益、外债本息、租金、管理费、清算收益等都可以自

由汇出,但必须向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局提供相应完税证明,经财政部审批后,

由中央银行统一执行;

   (6)优惠政策设有一些基本限制条件:至少提供         25个长期就业岗位,投资额不少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