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报价: 包括施工技术、 应付工资、 人员住所、 材料费用、 设备折旧及现状、 各
种耗材、运费、关税等。
(2)保证金: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3%,但不高于5%。中标者应在授标后20天内缴
清。
(3) 结算: 原材料每个月结算; 月度付款根据业主工长认可的月度账确定; 预付款
按合同金额10%支付;总结算应在承包商收到结算单后15日内签字,并开始付款。
(4)施工
①工程准备:准备期计入工期,最多不得超过2个月。
②施工计划: 应说明所需物资、 使用方式、 工程进度。 施工计划应在授标后1个月内
呈交业主工长审核。
③承包商自费负责工地设施的建立和保养,包括修建通往工地的道路。
④承包商自费寻找垃圾堆放场地,并需得到业主工长的同意。
⑤承包商需在8天前向业主工长提出拆除工地内建筑的申请, 如在8日内未答复, 视
为默许。
⑥取土场地:经业主工长同意,确定工程所需用土的采掘地。
(5)验收和质量保证
①承包商应在工程预计结束15日前通知业主工长,双方共同进行临时验收。
②业主可对不同工段或部分工程进行部分验收。
③工程质量保证期为竣工验收起1年。承包商应在影响工程坚固因素或构件的损毁
方面对业主负责。
④项目如为中国企业投资, 一般采用中国标准建设。当地业主一般采用欧标或国际
标准。如中国标准较国际或当地标准高,当地业主则更加认可。
在几内亚,外国自然人可以承揽工程承包项目,但需要遵守《政府采购合同法》和
《公共工程招标法》等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