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3 环保法律法规基本要点
【环境影响评估】根据希腊《环境保护法》,经营主体投资新项目必须事先经过希
腊环境和能源部、 发展部及旅游部等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估, 这是经营主体取得开工许可
的先决条件之一。根据大气污染方面的法律,各经营主体须选择在安全范围内生产,同
时要应用防大气污染技术,符合排放标准等。
【应对大气污染】根据《环境保护法案(1986年)》(EPA)规定,为减少空气污
染采取的措施包括:
(1)事先授权造成污染的活动;
(2)明确排放标准;
(3)固定和可移动污染源的分区和管理。
第1327/1983号法律规定了应对大气污染的应急计划的前提条件和主管部门, 规定了
重大紧急情况下应指定特定环境作为退化环境区域,并说明环境质量异常恶化或保护人
类健康的必要性。
【水资源保护】 关于水管理的法律框架主要包括希腊法律和将欧洲指令转化为希腊
法律的二次立法。
除了根据一般环境立法可能施加的任何处罚外, 违反第3199/2003号法律的损害环境
的行为也可能受到行政和刑事处罚。 违反有关提供服务和开发水务工程相关规定的情况
下,处以100欧元至60万欧元的罚款。污染严重或水资源恶化的情况,特别是这种污染
或恶化可能导致人身死亡、严重身体伤害或生态破坏的情况下,罚款可能达到 150万欧
元。 行政处罚也分为罚款或临时、永久停业。 上述情况也可以依照第3199/2003号法律第
14条规定进行刑事处罚。
任何自然人或法人有权依照第1650号法第29条的规定, 向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保护
他们的权利。
根据希腊《水资源保护法》,各经营主体排污有法定的最高上限,超出上限标准则
要加倍征收排污费。 经营主体应根据《希腊固体废物处理条例》解决好废油、 废旧电池、
报废车、报废电子电器设备、建筑废料等处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