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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莱索托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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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索托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37页 · 56,746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127

PDF第127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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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莱索托(2025版)

9. 中资企业/人员在莱索托如何寻求帮助
9.1 寻求法律保护
中资企业在莱索托投资经营应了解、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在依法经
营的同时,也要学会依法保护自己。如遇到经济纠纷等问题,协商无法解
决的,要寻求法律手段,通过法庭调解或裁决,维护企业正当权益。
中资企业在莱长期投资经营, 应考虑聘请当地律师协助处理企业的法
律事务。
9.2 寻求当地政府帮助
中资企业在莱投资经营,要密切和莱政府各有关主管部门的关系,如
遇到问题,如劳资纠纷等,可寻求莱政府部门出面协调。
9.3 取得中国驻当地使(领)馆保护
按照中国国内有关规定,中资企业在莱开展投资合作前,应首先报请
中国国内主管部门审批,并征求中国驻莱使馆经商处的意见。中资企业人
员到莱后, 应向中国驻莱使馆经商处报到备案, 并和经商处保持工作联系,
遇到问题及时报告,听取经商处意见。如遇重大问题和事件发生,在向经
商处报告的同时,也要及时向企业国内总部报告,在使馆和国内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