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索托(2025版) 64
口贸易商通关相关管理制度。
南非国家税务局(South African Revenue Services, SARS)在和莱接壤
的卡里道斯波尔特(Caledonspoort)、马布嘴大桥(Maputsoe Bridge)、
马塞卢大桥(Maseru Bridge)、喀查斯内克(Qacha’s Nek)和泛路易斯关
口(Van Rooyen’s Gate)等5个陆路商业口岸实施贸易商电子申报通关新
系统。目前,通关申报通过电子申报完成。
莱进出口商或保税企业,应先在南非海关完成登记手续,在南非国家
税务局(SARS)登记并获得进出口商或保税企业编码,此编码由指定或
推荐的登记代理使用,且所有莱贸易商必须委任一个“南非注册代理商”
负责处理通关申报相关事宜,同时该南非注册代理商还需办理登记手续,
以确保其有权代理相关业务。
莱关税目录是根据《协调的商品种类和编号体系》制定的。税率分为
两类:对最惠国待遇国家的税率、对一般国家的税率。当进口商品不是 直
接从原产地国家进口时,按照向莱出口国家的标准征收关税。
5.1.4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莱进出口商品标准和检验检疫工作分别由贸工部、农业和 粮食安全部
负责,其中,工业品由贸工部负责,农产品和食品由农业和 粮食安全部负
责。莱索托检验检疫执行南部非洲关税同盟统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