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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莱索托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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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索托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37页 · 56,746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79

PDF第79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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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莱索托(2025版)

净资产不低于4.5亿马洛蒂;
四是外国金融机构设立的分支机构应留存不少于 1000万马洛蒂或不
低于该分支机构总资产8%的风险备用金;
五是外国金融机构设立的分支机构需至少聘用两名莱籍且在莱居住
的当地管理人员担任董事会成员,其中一名需担任该分支机构CEO。
莱属于外汇管制国家,莱银行不允许开立外汇账户,外汇汇款需按当
日牌价转为当地货币,如需外汇,可用当地货币购买。投资者利润可在完
税后,通过银行兑换外汇后汇出。经常账户下的支付以及管理费和其他服
务费用的支付,只要不是作为销售、利润、购买和收入来计算的,都可以
由授权经销商根据发票汇出。
莱中央银行对外国金融机构在莱设立的分支机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
莱相关的监管法律法规包括:2005年颁布的《外国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运
营监管法案》、2012年颁布的《金融机构监管法案》、2014年颁布的《金
融市场监管法案》、2016年颁布《金融机构(许可要求)条例》等。上述
法律法规均在莱央行网站公布,查询网址:
www.centralbank.org.ls/index.php/legislation
(10)莱索托对数字经济的管理规定
莱尚未出台数字经济相关的政策和法规。
(11)莱索托对文化领域投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