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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莱索托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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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索托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37页 · 56,746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84

PDF第84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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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莱索托(2025版)

【销售税 (增值税) 法】 莱于1995年颁布 《销售税法》 , 销售税为10%。
2003年7月,莱取消销售税,改征增值税。
【所得税法】 莱索托 《所得税法》 于1993年颁布,1996年进行了修订。
根据该法,所得税包括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及托管人所得税。2014
年,莱国民议会通过《2014所得税法(修正案)》。2024年4月,莱财政
和发展计划部公布2024年第25号所得税条例, 更新累进税率结构的个人所
得税征税标准为: 月收入4600马洛蒂以下免征个人所得税;4600-5875马洛
蒂的部分按20%征税;5875马洛蒂以上按30%征税。企业所得所、个人所
得税按季度征收,按年度进行评估。
对在莱拥有永久居住地、在任何连续的12个月内居住超182天、作为
莱政府官员被派驻国外的外国人,将视作莱税收居民,按照与普通居民相
同的税率缴纳所得税(不含其国外来源收入)。享有外交和类似特权的外
国人的就业收入在莱不征税。
对“未能提交申报表、延迟提交申报表、未能按时缴税、逾期缴纳应
缴税款”的违法行为,每12个月将被征收22%的附加税。其中,“未能提
交申报表”属于刑事犯罪,可处以罚款或监禁。
莱索托国家税金局发布的《纳税须知》,要求在莱公司、合伙经营或
个体经营、雇员等税收居民到莱国家税金局登记注册,履行纳税义务,遵
守申报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