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引导。此外,建筑设计师还肩负着现场监理的责任,统筹协调实验室(LABORTOIRE),
结构设计院( BUREAUDE TUDE)和监控所( BUREAUDECONTROLE)对施工过程
和施工质量的监督,有权对施工提出指导意见,并要求承包商照其实行。
结构设计院负责主体结构、水电、门窗等的设计。当涉及重要施工节点时(如钢筋
验收,基础浇筑等),承包商需得到结构设 计院的书面验收材料,方可继续进行下一步
施工。
实验室负责对施工现场材料配比、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并按时提供相关的实验报告。
监控所的地位同国内的监理公司一样,主要负责图纸的审核,重要施工内容的监督
(如主体结构,预制梁图纸的审批,防水等)。
当地对施工水平及工艺要求,从验收标准看,总体上接近国内,部分标准沿用法国
标准。中国标准在当地不完全适用。土建部分的中国标准同当地基本相同,水电部分存
在差异。
【临时验收】以下列举部分企业常用的有关约定内容供参考:
( 1)工程只有在符合合同所有要求,特别是技术要求的检查之后, 才能验收。承包
方应书面通知业主,工程完工。业主指定一名或若干人进行临时验收的准备工作,并确
定在收到以上通知之日起 10天内的某个日期进行,并召集承包方。
( 2)验收的准备工作由业主指定人员,在承包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如果后者不在
场,将以书面报告的形式记录并通知承包方。
准备工作包括:确认已实施的工程;一般条款或特殊条款中规定的检测;确认合同
中规定的可能未实施的工程或服务;确认可能存在的缺陷和不足;确认工地的退场以及
地面和场地的还原,除非在特殊条款中另有规定;与竣工相关的确认,以及如有必要时,
对工程和设施运行良 好的确认;如有必要,符合一般条款和特殊条款中规定条件施工的
相应工程设计图应交还业主。
( 3)准备工作完成后,可能出现的情况有三种:
一是施工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在此情况下,业主指定的人员应宣布工程临时验
收,并于承包方的竣工通知之日起生效。临时验收将建立一份书面报告,由指定人和承
包方签署,并将副本交予后者。
二是如果发现合同中规定的某些工程或服务存在缺陷或不足,指定人将建立一份关
于这些不足的报告,签署并交予业主。后者通过开工令通知承包方存在的缺陷,并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