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摩洛哥专页在官方站打开原文
大使馆合作指南

摩洛哥合作指南

资料来源以商务部官方国别指南目录为准。指南通常由编制办公室会同相关驻外经商机构整理,实际编写单位以原文件版权页为准。

授权文字版已导入

授权转换文字正文

摩洛哥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16页 · 80,280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84

PDF第84页文字

正文模式
提到的缺陷的重要程度,规定补救期限。在规定期限内补救缺陷后,承包方应书面通知
业主,以进行工程的临时验收。后者应在15天内通过指定人进行必要的检查,确认已经
弥补之前报告中提及的缺陷。若缺陷都已消除,则指定人应宣布工程临时验收,并于承
包方的上一个通知之日起生效。
三是如果发现合同中规定的工程和服务存在微小缺陷,但不影响工程的正常运行,
指定人将宣布工程的临时验收,并建立一份关于观察到缺陷的报告,签署并交给业主。
业主将通过开工令通知承包方上述缺陷, 并责令在不超过一个月的规定期限内补救这些
缺陷。
(4)临时验收准备工作的期限不算在合同的施工期限中。
(5)在工程临时验收结束时,业主可能授权承包方将所有履行质保期义务所需的
设备、用品、材料和临时工程保留在施工现场,直到担保期限结束。
(6) 业主在获得所有工程的所有权之前, 必须经过验收。 然而, 在紧急情况下, 所
有权的获得可以不经过验收, 而是通过事先建立一份经过协商的状况清单。 在此情况下,
业主应尽快在本条规定条件下进行临时验收。
【某些工程或部分工程的交付】以下列举部分企业常用的有关约定内容供参考:
(1)业主可以通过开工令要求承包方在一段时间内,交付某些工程或未完工程的
某部分使用权,不进行占有,从而能实施或让其他承包商实施合同目的以外的施工。如
有必要, 业主可在同一开工令中要求承包商延期施工一段时间, 期限对应为工程或部分
工程交付使用的时间。
(2) 在向业主交付工程或部分工程之前, 业主和承包商应协商建立一份状况清单。
承包商有权对向业主交付的工程或部分工程在合同外施工中的使用进行跟踪。 若认为这
些工程的性能无法满足施工条件, 或者所述施工可能会损坏工程, 承包商可以采取措施。
这些措施应当书面说明,并向业主提出。当使用期结束时,应建立一份新的协商的状况
清单。
(3)若发生人为导致的缺陷,则承 包方在整个交付业主使用的期间内不承担对工
程或部分工程的保管责任。
【最终验收】以下列举部分企业常用的有关约定内容供参考:
(1)工程的最终验收标志着合同履行完毕,承包商解除对业主的所有义务。
(2)承包方应在质保期限失效前最晚 20天之前向业主书面申请进行最终验收。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