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运动场、剧院、展览而临时进口的商品;( 4)为维修而进口的机械、设备、仪器;
(5)用于装填目的集装箱、包装商品;( 6)用于放牧而进口的动物;(7)用于展示
的样品。
5.1.4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自2004年以来,阿曼一直遵循《 GCC兽医检疫和植物检疫法》 1。农业、渔业和水
资源部(MAFWR)下属的检疫部门负责检查动植物的进出口。所有农产品在出口前需
获得MAFWR签发的卫生植物检疫(SPS)证书。活体动物、肉类及肉制品、鸡蛋、乳
制品、冷冻、冷藏和罐装鱼和饲料等进口产品需获得MAFWR出具的许可证。此外,活
体动物还需健康证明、乳制品需无辐射证明、肉类和肉制品需清真证书等。2021年,根
据GSO1943标准的实施, 阿曼对化妆品和个人护理产品引入了额外的进口要求, 包括从
第三方机构获得合格证书等要求。
5.1.5 海关管理规章制度
海关报关应提交的文件包括:商业发票、原产地证明、装箱单。农产品、食品、出
版物、电影及音像制品、药品、武器防卫装备等产品进口,需要获得相关部门的特别许
可。
商品进入阿曼应提供原产地证明,禁止进口原产地为以色列的产品。
阿曼遵守执行《海合会成员国统一海关法》 2。根据该法规定,目前阿曼所有进口
商品均按货值CIF价的5%征收关税,但下列商品除外。
【免税类商品】牲畜;可食用牲畜的鲜、冰、冻肉和内脏(猪肉除外);除香味奶
外的各类鲜奶、消毒奶、奶粉;酥油;种子;树苗;新鲜蔬菜;糖;除香蕉、椰枣之外
的新鲜水果;茶叶;大米、小麦、面粉、大麦、玉米;各类烹调油、脂(人造酥油和猪
油除外) ; 水泥; 从石油中提炼的产品; 农业专用杀虫剂; 各类印刷书籍、 报纸、 杂志、
期刊、地图、工程图纸;农业用机械和工具;法定货币;金条和金币;饲料;政府进口
的物品; 根据有关机构出具的原产地证, 产自海湾合作委员会国家的产品免征进口关税。
【征收保护性关税的商品】干酸橙(100%);椰枣(20%);鲜香蕉(25%);特
殊种类的肉和肉制品(猪肉100%);各类酒精饮料(100%);烟草及其制品(100%)。
1 http://extwprlegs1.fao.org/docs/pdf/gcc69191.pdf
2 https://www.customs.gov.om/dgcportal/web/dgc/laws-regu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