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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卡塔尔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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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塔尔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87页 · 57,489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55

PDF第55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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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常设机构的范围;要求纳税人向卡塔尔税务总局申报有关其在卡塔尔主营活动的 最
低指标,若纳税人申报的主营活动未满足卡塔尔经营实质的标准,则税务局有权不向
该纳税人办理税务居民证明。此外,对未满足“实体存在和经济实质测试”的纳税
人,税务局有权对纳税人处以相当于其净收入15%的固定罚款。
5.5.2 主要税赋和税率
【所得税】卡塔尔《所得税法》规定,外国人在卡塔尔设立的总公司及分公司取
得的利润将被征税,采用属地原则。
(1)所得税的计算
应纳税的所得以借贷对照表为基础。若采用不同的方法计算,应事先得到税务局
的批准,承包工程的所得应按业已完成工程的百分比计算。已完工的成本若是以外币
核算的,应按换算日通行的汇率换算成里亚尔。
应纳税所得额=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业务活动产生的支出和成本
①业务活动主要包括:
——在卡塔尔执行合同的纯利润;
——资本利润;
——在卡塔尔境内或境外发生的代理或商业调解等取得的佣金;
——咨询服务、仲裁、鉴定或类似活动的收费;
——出租收入;
——从销售、发放许可或授权他人使用或利用任何商标设计、专利或复制权的所
得;
——恢复以前已销账的坏账;
——清算所得纯利;
——来自境外和境内纳税人的利息和利润。
②业务活动产生的支出和成本包括:
——为在卡塔尔完成项目所需的贷款利息;
——已付租金;
——工资及工人合同期满时的补偿金等有关支出;
——所得税以外的税金;
——经所得税局批准的坏账;